| 关于召开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的通知 | ||
| 时间:2008-4-29 15:41:09 作者:zzb 点击: 评论 | ||
关于召开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
第十一次会议的通知
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县政府办公室,县法院办公室,县检察院办公室:
经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拟于2008年5月26日举行,会期半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与地点
会议于5月26日上午8:30准时召开,会期半天,地点在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室。
二、建议会议议程
1、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居民安全饮用水情况的报告;
2、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检察院关于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
3、其它事项。
三、会议列席人员
1、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各一名负责人;
2、县政府办公室、水利局、建设局、环保局负责人;
3、县人大代表刘东升、凌慧;
4、县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负责人;
5、闪里镇人大副主席黄平安、箬坑乡人大副主席张根全。
四、有关要求
1、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应准时出席会议,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出席会议的,必须严格履行请假审批手续;
2、请县政府办公室和县检察院办公室根据会议建议议程,将有关会议材料(一式40份)于5月 16日前报送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3、请广电局派员到会报道。
特此通知
二○○八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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