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子铎在县人大常委会一次会议上的讲话
时间:2007-4-16 16:19:54 作者:888zwh 点击: 评论
在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徐子铎
 
      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经过大家的共同努力,已圆满完成会议的议程。这是新一届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选举产生后,第一次代表全县人民依法行使职权。会议开得很好,开得很成功,为新一届县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开了一个好头,创造了一个良好的开端。我们要以这次会议为新的起点,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不辜负人大代表和全县人民对我们的重托和信任。
      这次会议虽然时间短,但内容很丰富,会议审议通过了2007年县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审议通过了《祁门县旅游发展规划》,审议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有关制度,依法任命了县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负责人、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县人民检察院负责人。
至此,首先我代表县人大常委会,向被任命的各位同志表示祝贺!同时,希望大家倍加珍惜人民赋予的权力,牢记“两个务必”,励精图治,扎实工作,为建设平安和谐祁门,为加快祁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贡献。在这里,向大家提出五点希望和要求:
   一要增强学习意识,努力提高驾驭实际工作的能力。当前,我们正处在加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关键时期,新事物、新知识、新问题层出不穷。作为一名政府组成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要使自己的理论素养和领导水平与时俱进、跟上时代的步伐,就必须不断地加强学习,结合自己的实际工作,加快知识更新,优化知识结构,努力增强工作的科学性、系统性、预见性和创造性,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和驾驭工作的能力;要向群众和实践学习,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及时总结人民群众的创造性实践,更好地推动工作。
      二要增强宗旨意识,努力增强执政为民的责任感。我们每一位政府组成人员,都承担着政府某一方面的具体工作,直接面对人民群众,直接代表着党和政府的形象。因此,我们要牢固树立“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的观点,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真正做到深怀爱民之心,恪守为民之责,善谋富民之策,多办利民之事。
  三要增强创新意识,努力提高干事创业的能力。县十二次党代会和县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确定了我县今后五年建设总体奋斗目标。如何进一步解放思想,奋发图强,以超常规的观念、超常规的魄力、超常规的效率,推动祁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是我们肩负的重要责任。希望我们每一位政府组成人员要坚持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在发展思路上搞好对接,在目标任务上细化分解,在工作措施上改革创新,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加快建设效能政府。要咬住发展不放松,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以拼搏进取、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以敢创大业、奋勇争先的气魄,脚踏实地,真抓实干,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力争每一项工作都有新变化、新进展、新起色,争创一流的业绩。
  四要增强法律意识,努力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目标。作为政府各职能部门的“一把手”,必须增强法律意识,牢固树立法律至上的思想,带头学法、执法、守法、护法。要严格按照法定的职权和程序,在法律法规赋予的权限内开展工作,认真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依法行政、依法司职,进一步提高依法办事的水平;要自觉接受人大的监督,积极主动地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积极对待人大常委会开展的视察、检查和调查等活动,落实人大常委会提出的建议和要求,在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依法做好自己的工作。
  五要增强廉政意识,努力提高拒腐防变能力。我们每位政府组成人员要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常修为政之德,始终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从灵魂深处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要严格遵守中央和省、市委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管住自己,管好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管好本部门的干部职工。做到洁身自好,不做“贪官”;勤勉敬业,不做“懒官”;奋发有为,不做“庸官”。时刻保持共产党人的蓬勃朝气、昂扬锐气、浩然正气,以人格的力量来凝聚人心,影响群众。
  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县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各项决议,明确了今年工作的各项任务和要求,这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祁门县人大常委会2007年工作要点》,对常委会全年工作作出了全面安排,这样安排的出发点是为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县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努力保障和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3月23日在这里召开了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培训会议,我向各位组成人员提了几点要求。为了更好地履行法定职责,推进全县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确保完成全年各项任务,我再强调五点意见:
      第一,要深入贯彻《监督法》,全面履行法定职责。人大工作与其他国家机关的工作相比,方式有很大不同,各项职权的行使都必须依法按程序,集体行使职权。《监督法》完善了听取专项工作报告、计划预算监督、执法检查、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等程序,确立了监督工作情况向代表通报和社会公开制度等,对常委会工作机构和办事机构的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涉及到召开常委会会议前的监督议题的确定、调查研究、会前对专项工作报告提出意见、审议意见的归纳整理、开展跟踪检查等等。《监督法》区别于以往的监督,从更高层面提出了新的要求。因此,要有得力的措施保证,提高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工作机构、办事机构及机关干部的法律和政策水平、调查研究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文字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否则重大共性问题摸不准、抓不住重点、击不中要害,监督难有实效,难免流于形式。在监督工作中,要进一步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学习,认真贯彻实施《监督法》,严格执行监督工作各项制度、程序和具体规定,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常委会工作机构和办事机构要认真按照《监督法》的规定,谋事于先、成事于调研、审议《决议》或《决定》之中,要充分发挥集体参谋作用,切实做好各项服务工作,着力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第二,要加强制度建设。多年来,历届县人大常委会不断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工作,制订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对于这些制度,我们要依据《监督法》的规定,进行全面梳理。符合《监督法》规定精神的,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与《监督法》规定和精神不一致的,及时进行修订,认真加以规范,使人大常委会的各项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第三,要加强作风建设。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肩负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肩负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重托,使命崇高,责任重大。我们要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始终保持饱满的政治热情和良好的精神状态,锐意进取,求真务实,团结协作,尽心尽力,在抓落实、求实效上下功夫,出色地完成今年的各项工作任务。要大力倡导和践行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八个方面良好风气”,切实加强学习,提高推进科学发展观、促进社会和谐的本领 , 提高依法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水平。要改进工作作风,每一位组成人员要带头参加常委会会议和常委会开展的各项活动,认真负责地审议好各项议题。要认真学习落实《监督法》,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切实把了解民情、反映民意、顺应民心作为工作重点,落实提高常委会会议质量,为提高常委会行使职权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而共同努力。
      第四,要密切与代表的联系。把发挥代表作用作为联系群众的重要抓手,坚持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与常委会执法检查和调查研究等活动制度,使代表有更多机会反映来自各方面的意见和参与民主决策的过程,积极为代表执行职务创造条件。
      第五,要加强团结。大家在一起合作共事,既是事业的需要,也是难得的缘分。个人的性格、志趣难免有差异,工作中可能有不同的看法,这都是正常的。只要我们以大局为重,以事业为重,按规矩办事,就能够求同存异、齐心合力。在工作中,既要讲党性、讲原则,也要讲修养、讲风格,互相尊重,互相信任,互相支持,互相谅解,不断增强凝聚力和战斗力,只要我们共同努力,我县的人大工作就一定会再上一个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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