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我县农业法贯彻实施情况的审议意见 | ||
| 时间:2006-4-18 15:01:08 作者:888zwh 点击: 评论 | ||
关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
贯彻实施情况的审议意见
县人民政府:
3月28日,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听取了县农委副主任倪味彤代表汪传家主任受县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以下简称《农业法》)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了认真审议。会议认为,《农业法》颁布实施以来,县政府在贯彻实施农业法方面做了大量工作,领导重视,组织得力,措施落实,工作扎实,成效显著,依法保障和促进了我县农业和农村经济健康快速发展。但在贯彻《农业法》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为此,会议提出以下建议: 1、深入学习宣传《农业法》,进一步增强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进一步加强《农业法》的宣传教育,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使广大干部深刻领会立法精神,准确掌握法律的各项规定,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使广大农民群众熟知法律规定,依法维护正当的权益,认真履行应尽义务。
2、加大农业投入,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要按照农业法和中央一号文件的要求,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和投资结构,新增财政支出和固定资产投资要切实向“三农”倾斜,逐步建立稳定的农业投入增长机制。要增加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继续搞好农田水利、农村道路、电等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3、加强农业标准化建设,不断提升产业化水平。一要把农业龙头企业建设作为实施农业标准化的重要措施提上议事日程,因地制宜,加快发展。二要加快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高标准高起点建设好生产基地,教育引导农民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生产,确保农产品质量。三要加强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组织有关部门围绕农业生产、农产品销售和农村劳动力转移,为农民提供必要的信息、科技、法律、政策等方面的服务。
4、加强队伍建设,依法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一是要加强执法人员的培训和管理,规范执法行为,加大执法力度,提高农业行政执法效率和执法水平,树立农业执法的权威和形象。二是要继续抓好农资市场治理整顿,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等坑农害农行为。三是要改革和创新农技推广体系,落实稳定基层农技推广队伍的政策措施,研究解决部分乡镇农技站人才缺乏问题。四是强化农技推广工作,提高农民整体素质。
县人大常委会 2006.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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