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祁门县人口与计划生育情况 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
祁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6月15日,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六次主任会议,听取了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郑保产受县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祁门县人口与计划生育情况工作汇报 ”的报告,并进行了认真审议。会议认为,我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紧紧围绕建立健全“依法管理、村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工作新机制,以夯实基层基础为着力点,以开展优质服务为突破口,以督查考核为总抓手,以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为主要任务目标,进一步完善“导向、责任、服务、保障”四大运行机制,我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实现了人口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指出了存在问题与不足: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宣传工作不平衡, 少数领导干部存有松懈麻痹思想,个别村级服务室不够规范, 计划生育执法人员、技术人员素质有待于加强, 有的改制企业和民营企业计划生育法人责任制落实不够, 对城区下岗职工、流动人口等特殊人群的管理存在漏洞和死角,乡镇计生工作所需经费难以保障等等。为此,主任会议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全县各级要进一步广泛地宣传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和法律法规,提高人们的政策观念和法治意识,增强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为落实基本国策,稳定低生育水平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加强人口学校建设和培训力度,着力抓好镇、村干部和育龄群众的法律普及工作,在常抓不懈、喜闻乐见上下功夫。引导广大群众自觉遵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 二是要切实加强领导,坚持一票否决制。计生、卫生、民政、社会保障、公安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强化措施落实,形成合力,确保《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进一步贯彻实施。在晚婚优育倡导、性别比综合治理、流动人口管理和基层基础工作中协调落实好相关部门的职责和义务,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合力。 三是要完善措施,加大对计生工作薄弱环节的治理力度。要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强化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对超生户从严处罚,消除人们的攀比现象。建议县法院对计划生育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实行优先立案、优先排期、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切实解决好社会抚养费征收难的问题。 四是要积极探索,建立和完善做好新时期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要全面推广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积极建立“依法建制,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综合服务”的工作机制。大力夯实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始终把村作为重点,抓好薄弱村帮促转化工作,加强各级计划生育协会建设,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完善村级管理体制。 五是要加快城区计划生育网络建设,把县城的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纳入城市发展和社区建设的总体规划,加快建立完善“属地管理,单位负责,居民自治、社区服务”的管理体制。在社区管理中推行“计划生育与物业管理相结合,与税务征管相结合,与户籍管理相结合”的做法,政府及计生、民政、公安等职能部门要做好同上级、基层、外县市区等相关单位的沟通,加强对新问题的研究,尽快形成流动人口可操作性的计划生育管理办法,坚决遏制计划外生育和非法收养。 六是要加强计划生育队伍建设,努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加强对医疗卫生机构从业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检查,杜绝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终止妊娠现象,要加强对县计生服务站人员的思想教育,强化技术技能培训,不断提高技术和业务素质,为广大育龄群众提供优质服务。同时要制定相应的措施,提高计生干部的待遇,从政治上、生活上、经济上真正的关注、关心、关爱,以稳定计生干部队伍,激发他们的工作热情和责任感、使命感。 七是要加快建立完善的经费投入机制,保证全县计生工作的正常开展。要研究解决各项政策的落实,建立计生专项基金,解决计生后遗症遗留问题,要建立完善的以政府投入为主渠道、逐年稳定增长的经费保障机制,促进我县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和科学化建设。
祁门县人大常委办公室 2006年6月22日
抄送:县法院办公室、县检察院办公室、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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